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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2016立法會功能組別(體育、演藝、文化及出版界)選舉
有關2016立法會功能組別(體育、演藝、文化及出版界)選舉 - 2016/08/21
香港戲劇協會邀請本會全體會員 就2016立法會功能組別(體育、演藝、文化及出版界)選舉 表示投票意向 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2016年9月4日舉行,香港戲劇協會(劇協)一如其他經登記之藝術團體,在「體育、演藝、文化及出版界」之功能組別選舉享有投票權。幹事會在8月15日曾分別會見兩位候選人,聆聽其政綱,並就業界之權益進行討論與提問。經兩個多小時會面後,幹事會再進行會議,深入考慮劇協在新一屆立法會選舉之投票取向。經反覆討論並付諸表決,始終未能獲得超過半數出席委員同意之結果。 劇協既為本港戲劇團體與戲劇工作者之聯合大會,一貫以爭取、維護業界之權益為要務,而投票選出所屬功能組別之代表進入立法會,更關乎業界之福祉,影響深遠,乃決定邀請本會全體會員,通過網上投票直接表示意向,以為幹事會代表投票之依歸。
劇協幹事會就邀請會員網上投票一事經訂定細則如下: 1 凡香港戲劇協會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之代表,均可於2016年8月31日或以前利用所附表格投票以示意向。 2 個人會員,每人1票;團體會員,每團1票,惟團體會員之投票人必須為已登記之兩位代表其中之一(團體會員已登記代表之名單,請參閱www.hongkongdrama.com) 。 3 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之票值相同。 4 投票必須達全體會員33.3%方為有效。本會現有個人會員226位,團體會員144位,以一人或一團一票計算,全體會員共有370票,即是次投票,包括棄權票在內,必須達123票方為有效。 5 倘未能達至上述之有效投票率,則不論投票結果如何,幹事會代表於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將投棄權票。 6 是次網上投票共有三項選擇供會員考慮,即:候選人1號、候選人2號及棄權。網上投票結果,以超過一半總投票人數之選擇為幹事會代表投票之依歸,包括對棄權之選擇;倘兩候選人所得票數相同,幹事會亦將以「棄權」為投票之取向。 7 為免影響立法會選舉之進行,是次網上投票之結果將於選舉結束後向各參與網上投票之會員公布。 8 劇協會就投票會員所提交之個人資料審慎核實其身分。投票會員在投票後會收到自動電郵確認,因此請各位投票會員確保電郵地址正確。倘在投票後未有收獲電郵確認,或未嘗投票而竟收獲確認電郵,請速與劇協內務秘書黃懿雯小姐聯絡。 (電話:9238 3158;電郵:gladyswong@hongkongdrama.com) 投票連結:https://goo.gl/forms/KKhhXojLnh8zy4DI3 參考資料:周博賢政崗 參考資料:馬逢國政崗